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金基制衣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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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金基制衣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5335永利APP熊岳镇新生路90号 |
营口金基制衣有限公司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10t/h燃煤锅炉拆除,1#锅炉房建设3台1t/h(其中1台备用),2#锅炉房建设另3台1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建设配套环保设施。 |
1. 废气 1#2#锅炉房内产生的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不新增,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熊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 固废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生物质颗粒包装袋暂存在一般固体存放处外售。软化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废滤料供应商直接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